教务处是组织全院进行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建设的主要部门,下设教务科、教研科研科、学报编辑部、综合科等四个科室。
(一)部门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院长的决策,协助教学副院长对教学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和协调,督促、检查各系的教学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对学院的教学工作积极、主动、全面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2.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院有关教学及其改革的文件和指示,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管理与教学建设的规章制度。
3.组织各系、部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相关教学文件。
4.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各项教学基本建设。
5.负责学院教学运行环节的协调管理。
6.负责学院学期初、期中、期末等各类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的组织。
7.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指导各教学单位实施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教学改革。
8.负责实施全院课表编排和教室调度、全院学生的成绩管理、考试管理等日常教学管理。
9.负责全院教材的征订、发放、统计及教材费用的结算。
10.制定招生计划和参与招生工作。
11.负责全院计算机技能鉴定考试、大学英语A、B级和四、六级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12.负责学院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的申报、检查、验收等组织管理工作;
13.负责制定和执行各项科研管理制度。
14、负责组织院级科研、教研项目的申报、核实、组织专家评审、经费下达、中期检查、结项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为全院提供科研的信息与服务,组织院内外的学术交流。
15、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评选与报送。
16、负责科研、教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与审核。
17、负责科研、教研、科技开发成果的统计、核对与奖励。
18、负责《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刊》的稿件组稿、送审、编辑、校对。
19、负责学报的交流和发行。
20、负责审稿费、稿费、版面费的发放与收取。
21、负责联系、拓展与其他刊物的合作办刊。
22、负责联络合办刊物并向其推荐优秀稿件。
23、负责学院校内实践教学活动的管理。(校内实践教学中的涉企教学活动和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由校企办负责组织管理。)
24、负责校内实训基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涉企的校内实训基地项目由校企办协助组织管理。)
25、负责校内实训基地的宏观运行管理与监控、耗材购置审核、信息统计与档案管理等(具体建设和日常管理由相应教学管理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