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女院教务〔2016〕10号
关于做好教学类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类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评审科学、有序地开展,提高项目立项的质量和效益,经请示院领导,拟建立学校教学类建设项目专家库,现就做好学校教学类建设项目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专家库的主要任务
专家库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学校项目主管理部门完成年度教学类项目的建设任务,主要的工作有:
1.对学校年度教学类建设项目立项进行总体论证,形成年度教学类项目立项规划。
2.开展项目的立项论证。
3.开展项目合同变更论证。
4.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二、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操守,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了解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对自己所从事的领域提出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3、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和实训室(实验室)建设经验,了解本专业领域发展的现状。
4、具备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或学院中层干部。
三、推荐专家数量
部门 |
数量 |
部门 |
数量 |
管理系 |
3 |
体育部 |
2 |
经贸系 |
3 |
校企合作办 |
2 |
应用外语系 |
3 |
示范办 |
1 |
应用设计系 |
3 |
教务处 |
2 |
文化艺术系 |
3 |
成教院 |
1 |
信息资源中心 |
5 |
学生处 |
1 |
思政部 |
2 |
后勤处 |
2 |
注:1、请各部门推荐的专家最好有1位以上的部门领导
2、各部门可以推荐多于表中数量的专家名额
四、推荐专家程序
1、各部门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确定推荐人选。
2、请推荐对象填写《教学类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
3、推荐专家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学校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
4、请于各部门汇总推荐表,并于2016年3月25日(周五)前报送教务处李妍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yanl@gdfs.edu.cn。
附件: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13日